我,很不起眼,有時候就穿著一件吊嘎,有時候就拖著一只藍白拖,站在你每天都會經過的路口、巷口,或是MOTEL的門口,當你匆匆走過我佇立的轉角,用鼻孔吹嗤著我手上用油墨滾燙過的傳單,或是面無表情地接過我手中五彩繽紛的傳單後轉進街角,你永遠都不會曉得,我在你不曾注意到的死角,早已窺探你們生活秘密的一角。
我的存在,你習以為常地視而不見。
通常我都會在固定的時間出現在不固定的地點,或是不固定的時間出現在固定的地點,前者是餐廳優惠券、大賣場的coupon,對於折扣有靈敏嗅覺的家庭主婦主夫會像蒼蠅一樣黏在你身邊嗡嗡地拿了又拿,這種傳單很快就可以發完;後者是補習班招生、遊藝場宣傳,早中晚照三餐守在學校或公司的門口,誘惑涉世不深的學生或是涉世很深但還是很愚蠢的上班族,雙手奉上口袋裡的小朋友,這種傳單的CP值很高。
早上八點零三分小綠人閃滅的時候,行人紛紛從對街奔向我已站立兩小時的路口,像保齡球洗溝一樣,隨著一定的軌道各自往溝裡滾動。
她會從右手掏出粉色彩妝包裡的睫毛刷,左手捧著小圓鏡像捧一尊能保佑妝不會花的神明一樣,有時候,她走到我面前許久,發現我擋到她的路,她會抬起像我手上一百張傳單一樣厚的粉底臉龐說,「馬的,你是不會讓路阿?」
我心底總是嘀咕著,我只會讓路給人,不會讓給妖怪。
怪的是,每一個從捷運或公車走出來的人,每天早上都無精打采,上班對他們而言好像只是把自己放入資源回收站等待攪碎的輸送帶一樣,被老闆的機器手臂用力一抓,壓成許許多多不成人樣的塊狀。
一想到這,我嘴角就很爭氣地上揚,至少我每天都能完成一件很爭氣的事:把手上的傳單發完。
「早安您好,請參考,謝謝。」嘴裡不曉得吐出多少次這樣的話,我曾試著用傳單計算我到底說了多少次,但說了話傳單不一定會被拿,就像告了白對方不一定買帳一樣,平均而言,每發出去一張傳單必須說上六次的話。
這比每兩個月對中一次統一發票的機率還高,我是這麼安慰我自己。
December 25, 2012
飛籠在天國/傳單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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